关于印发
《阳光学院辅导员巡考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规范考试管理,强化考试过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工作,做好辅导员巡考工作,现将《阳光学院辅导员巡考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巡考工作
附件:1.阳光学院辅导员巡考工作制度
2.阳光学院辅导员巡考情况记录表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4日
附件:1
阳光学院辅导员巡考工作制度
为加强考风建设,营造公正、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制定辅导员巡考制度。
一、辅导员要加强考前教育工作,召开班会、年级会强调考场注意事项、考场纪律等相关内容,引导学生诚信考试。
二、辅导员应认真学习《阳光学院学生手册》关于考试的文件,熟悉和掌握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巡考职责,按要求完成巡考任务。
三、根据教务处的相关考试安排,所带学生有安排考试的,辅导员都需到考场进行巡考工作。
四、发现违纪学生时,辅导员要上报现场监考老师,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五、辅导员巡考主要检查学生参加考试情况、相关电子设备上交情况、考场纪律等,并如实填写《阳光学院辅导员巡考记录表》(见附件:2)。巡考工作结束后,辅导员将巡考情况登记表于隔天(工作日)报送学生工作处(行政楼704)。
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