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
时间:2018-06-25

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住院报备表

编号:     申请时间:

参保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卡号

代办人

身份证号码

代办人与参保人关系

工作单位

(或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就诊医院及科室

医院诊断

详细描述受伤原因

时间:

地点:

受伤经过:

本人承诺:上述内容是本人(或代办人)依据事实填写,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本人承诺:

 

 

 

 

本人或代办人签名:

人保健康福建分公司

审核意见

 

盖章:

 (本表格一式两份)

备注:1、请用黑色水笔如实填写此表,不得涂改。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民事责任事故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提供材料: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代办须另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地点:

鼓楼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2层;

台江分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金源大广场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