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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通知
时间:2013-11-10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关于举办福建省2013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闽人函(2013) 316 号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各高等院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04号),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建省2013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主题和服务对象

   (一)活动名称:福建省2013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2013年11月23日—11月29日。

(三)活动主题:落实政策促就业,强化服务助成功。

(四)服务对象:201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及技术支持

(一)主办: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二)承办: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

(三)技术支持: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http://www.fjbys.gov.cn)、中国海峡人才网(http://www.hxrc.com)。

 

三、活动方式和内容

本届服务周将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基础性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多样的就业服务。服务周具体活动内容包括:

(一)组织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服务周期间,我局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将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中国海峡人才网,组织用人单位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各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中国海峡人才网的友情链接图标,进入相关网站,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各人才服务机构要广泛收集本地区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于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具体上报要求、方法和模板请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下载中心下载。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服务周期间,我局会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将于11月20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办福建省2014年大中专毕业生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专场招聘会暨2013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福建省人才招聘大会,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现场交流平台。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可根据实际举办相应的现场公益性招聘活动,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免收展位费和门票。服务周现场招聘会要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统一使用名称为“2013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福建省××市人才招聘大会”,并在招聘现场悬挂“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福建省××市人才招聘大会”的统一会标。

(三)突出做好201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服务周期间,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各人才服务机构要按照我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提供的福建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广泛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服务、就业见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要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落实就业情况,及时登记其就业去向,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服务周期间,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各高校、各人才服务机构要在相关网站、招聘会现场、人才服务场所等,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宣传片《路在脚下》(http://www.mohrss.gov.cn/)、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http://www.fjbys.gov.cn/xzzx)和本地市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和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措施,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发布工作。

(五)开展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服务周期间,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各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联系本地区高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就业指导校园行”活动,宣传就业政策,解答就业问题,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要组织一批就业指导专家和企业HR经理进校园,开展招聘、宣讲、就业指导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开展就业指导讲座论坛、简历评比、模拟面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就业指导活动。所有的就业指导和培训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六)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服务周期间,各设区市、各高校已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要进一步为在孵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提供服务,大力鼓励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在建、未建孵化基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基地。服务周期间,我局会同团省委、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将于11月20日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各设区市要积极遴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参会,各高校要积极发动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会。各有关高校(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要加快大学生创业培训进度,确保完成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任务。

(七)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各设区市要加快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进度,及时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要根据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提供的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的福建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制定详细的援助计划,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

(八)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要切实落实好相关就业优惠政策,根据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扎实做好我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要把服务期满未就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作为开展就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实行“一对一、一条龙”的免费就业推荐服务,保证每个未就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服务工作都有专人负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服务周活动是我省开展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各高校、各人才服务机构要全力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服务周期间,我局会同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成立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要制定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服务周的各项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本届服务周活动时间紧、内容多,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除了参加统一活动外,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人事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服务活动,增强服务周活动的社会效果。请各参加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三)加强服务管理。各地要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服务周期间,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加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服务周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0591-87546900),接受群众举报。各地也应设立举报电话,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本届服务周活动意义、目的和内容,扩大服务周的社会影响。各高校要广泛利用本校广播电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条幅等途径在校内充分宣传、发布本次活动的信息和主要内容。

(五)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请将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服务周总结材料于12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各地在开展服务周活动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黄思万 刘伟扬

电话(兼传真):0591-87546900

电子邮箱: fjsbysxmk@163.com   

福  建  省  公  务 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2013年1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