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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阳光学院首次设立就业工作预评估制度
时间:2011-04-01

近期,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阳光学院特设立“就业工作预评估制度”,并派遣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各系开展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就业预评估工作,这在学院历年的就业工作中尚属首次。

据悉,此次评估旨在检查各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文件和教育厅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促进就业工作的院系分级与精细化管理,推行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标准的全面实行。

学院各系办主任高度重视就业预评估工作,亲自负责并部署就业工作,动员全系有关人员认真落实《2011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要求,严格参照《福大阳光大学生就业工作各系量化考评标准。进行自评自查,共同做好学院就业工作,此次预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