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增加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扶持。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现行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首次创业且正常纳税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此外,自主创业企业入驻各级政府建设管理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的,3年内由所在园区或基地免费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经营场所,在园区或基地外租赁房用于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