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指导
福州3类应届未就业本科生有补贴
时间:2011-09-07

今年福州生源三类应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将纳入福州市人才储备范畴,待就业一年内提供生活补助和免费住宿,每人每月可领生活补助费360元。

到中小企业就业缴纳社保有补助

近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到福州市当年新聘高校毕业生达到1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在市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其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市政府给予30%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在岗"三支一扶"生生活补贴提高

福州市将为市级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并将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第三产业项目,重点对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动漫、现代信息技术等创业项目予以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符合贷款条件人员人均不超过10万元和经营项目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三类未就业本科生可领生活补助

今年福州生源属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应届未就业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将纳入福州市人才储备范畴。待就业1年内,福州市将为这些储备人员提供生活补助和免费住宿,其中生活补助标准将由往年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60元。

参加技能培训可领补贴

对到福州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待就业登记的福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待就业一年内可参加一次由政府提供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在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培训费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照培训补贴标准60%给予培训费补贴。

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免费入场,并为毕业后两年内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