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
现将全国民办高校学生工作者联席会《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在3月15日之前做好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
附件: 院学〔2017〕4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评选第二届全国民办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的通知 201702.doc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