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 学 〔2017〕 6号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转发《关于评选福州市优秀辅导员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系:
现将中共福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福州市优秀辅导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在4月14日之前上报推荐名单(限推一名) 。
附件:关于评选福州市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院学〔2017〕6号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关于转发《关于评选福州市优秀辅导员的通知》的通知 20170401.doc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