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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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校园内乱贴广告的规定
时间:2010-09-16

各系:

近期,校园内乱贴广告、海报现象严重,破坏了校园整体环境,影响了学院形象和教学秩序。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严禁学生在教学区、食堂区、宿舍区张贴、散发或悬挂海报、告、标语。

2、学生个人需公告的事项必须张贴指定宣传栏

3、学院各单位学生社团海报、公告、条幅必须张贴悬挂于指定位置,并在活动期间保持整洁,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

5、学院党员服务站宣传部,针对乱贴广告、海报及随意悬挂条幅等影响校园整洁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6、对校内首次违规者,限期清理再次违规者必须参加由总务部安排的一定时间的公益劳动,并酌情严肃处理。校外违规者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并限期清理。

7、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