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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辅导员日常工作细则
时间:2018-07-15

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十六号文件精神,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规范辅导员日常工作,夯实辅导员工作基础,培养和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辅导员队伍,确保学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表,将工作情况每2周向总支书记汇报1次。

二、经常走访学生宿舍,每月走访每间学生宿舍不低于2次;落实晚查房制度,查明并按规定处理晚归学生;每周深入学生课堂听课不少于3次。

三、落实联系家长制度,要积极与特别关注学生家长沟通,加强与专业教师的沟通,每学期至少要与自己所带班级的专业教师沟通2次。

四、定期召开学生会议,每月召开至少1次年级会议或班会、4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定期完成学生党建工作,每学年撰写1篇学生工作案例。

五、做好学生谈心谈话工作,每周至少与5名学生一对一谈话,抓好日常思想教育。

六、熟悉掌握学生信息,把握学生的详细动态,每学期更新1次学生电子档案并及时上报,做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学生思想动态调研。

七、完成形势与政策、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党团课等课程教学任务,加强对学生进行创业就业教育,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或举办1次相关活动,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科研论文。

八、参加业务理论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学习,强化自身素质提升,每学期至少阅读1本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书籍。

九、期末考试期间,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及巡考工作。

附件:1.阳光学院辅导员工作记录表

2.阳光学院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记录表

3.阳光学院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记录表

4.阳光学院辅导员会议记录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