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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阳光学院2017-2018学年 第二学期“教室卫生免检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8-08-21

各二级院系:根据《阳光学院教室卫生免检单位实施办法》的规定,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有7个单位自主申报“教室卫生免检单位”。经过一个学期的检查与考核,艺术系等3个单位展现出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在文明校园建设活动中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现对艺术系等3个“教室卫生免检单位”予以表彰,望受表彰的集体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其他单位因向受表彰的集体学习,共同推进文明校园建设。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8月20日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室

卫生免检单位”受表彰名单

序 

院系

1

艺术系

2

人文与传播学院

3

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