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系处、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更好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根据《阳光学院关于印发兼职辅导员选聘办法的通知》(阳光学院〔2018〕19号)文件要求,全校公开选聘兼职辅导员,经过校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资格审核和面试,拟确定以下3人为兼职辅导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陈神瑞 陈 辉 官小玲
公示期为11月7日至11月9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9183969124。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