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根据《阳光学院文明班级评选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各二级院系积极动员、认真评选、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决定授予财会实验班等3个班级“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模范先行,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校各班级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先创优,在新的学期取得更大的进步。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文明班级”受表彰名单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30日
附件: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
“文明班级”受表彰名单
序号 |
院系 |
年级专业班级 |
1 |
商学院 |
2016级财会实验班 |
2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2016级行政管理1班 |
3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2016级文化产业管理1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