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二级院系初审、推荐,学校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拟推荐以下18个班级为本学期“免监考班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10日至6月1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9183969124。
序号 |
院系班级 |
序号 |
院系班级 |
1 |
商学院2016级财会实验班 |
10 |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8级广告学1班 |
2 |
商学院2018级会计学2班 |
11 |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8级行政管理1班 |
3 |
人工智能学院2018级电子信息工程1班 |
12 |
外国语与海外教育学院2016级商务英语1班 |
4 |
人工智能学院2018级教改试点班 |
13 |
外国语与海外教育学院2016级商务英语3班 |
5 |
土木工程学院2018级工程管理1班 |
14 |
外国语与海外教育学院2018级商务英语1班 |
6 |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6级行政管理1班 |
15 |
外国语与海外教育学院2018级商务英语2班 |
7 |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6级广播电视与编导1班 |
16 |
外国语与海外教育学院2018级商务英语3班 |
8 |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6级文化产业管理1班 |
17 |
法律系2016级法学2班 |
9 |
人文与传播学院2018级文化产业管理1班 |
18 |
艺术系2017级美术学1班 |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阳光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