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0号)和《阳光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2019-2020学年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等额11名、差额1名。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推荐、风采展示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无异议,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91-83969124。
阳光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