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二级学院初审、推荐,学校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审核,拟推荐以下13个班级为本学期“免监考班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21日至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91-83971359。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阳光学院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