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学 院 文 件
校 学 〔2020〕 22 号
关于组织开展“多彩社团、扬长教育”
阳光一小时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发挥学生特长,结合学校提出的“扬长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学生社团活动。现将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阳光学院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第四节课、周末
三、活动形式
由学生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牵头组织,每两周通过“阳光社联”、“阳光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预告,并通过“到梦空间”系统进行报名,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艺术、体育、文化、实践、科技等不同类型的社团活动,每学期末组织一场成果展示活动。
四、活动奖励
1.根据《阳光学院应用型人才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阳光一小时模块学分要求2020级学生至少完成0.4学分、2019级学生至少完成0.8学分,学生每参与2次阳光一小时活动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0.1学分。
2.成立阳光学院“扬长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名师工作室,对于在阳光一小时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将依据《阳光学院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相应的学分置换。
3.鼓励社团定期面向参与活动的人员开展相关活动赛事,赛事所评定奖项可用于参评每个学期的“阳光五星”。如社团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活动获奖,可参照《阳光学院“阳光之星”评选表彰办法》进行奖励。
4.校社团联合会将对各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考核,对于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学生社团将授予“扬长教育”优秀社团的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活动要求
1.各学生社团要结合自身特色,组织开展好阳光一小时活动。
2.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及时将照片、活动材料等提交至校社团联合会。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对活动进行宣传。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11月2日
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