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阳光学院“厦门校友会”助学金方案》(校 学 [2021] 18 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评议认定、学生工作处和合作经营与校友联络处的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批)“厦门校友会”助学金评定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5月31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91-83969124。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