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阳光学院学生月度表彰评选办法(修订)的通知》(阳光学〔2024〕5号)的文件要求,经学生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核,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3日17:00之前将意见反馈到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969124。
附件:阳光学院2024年3月月度优秀大学生公示表
阳光学院2024年3月月度榜样之星公示表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