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团委部门、院学生会部门、团工委:
为进一步规范材料报送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规定,现就具体制度如下:
详情请见附件:关于规范院级学生组织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2.doc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