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5日至2010年7月20日,为响应共青团中央的号召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配合2010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法律系分团委学生会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开展以“高校师生进社区,法律服务入马尾”为主题的基层法律服务活动。其中,2010年7月15日至2009年7月17日,法律系的9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在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杨海晋老师的带领下,怀着满腔的热情,走进了福州市马尾区相关乡镇和街道,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活动。2010年7月18日至2010年7月20日,法律系法律服务队在福州市马尾区司法局前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法治在生活中萌芽
7月15日,法律系基层法律服务队会同马尾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有关领导,在区司法局开展了一场以“法治建设,基层抓起”为主题的基层普法工作座谈会。为了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的力度,我们与马尾区司法局及各相关村、居委会研究讨论和协商达成了初步协议,计划在2010至2011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在马尾区选择十个农村和社区作为试点,设立固定的基层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法律系与《民主与法制》报社下属的福建智伯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关系,邀请专职律师团队参与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中,为法律系的法律服务队伍开展好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更为马尾区人民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构建平安和谐马尾发挥积极作用。
普法,我们一直在路上
村街乡巷日当午,汗滴檐下土,七月如火骄阳,挡不住纷至沓来寻觅法律的脚步。在马尾区的人群熙攘处,在上屿村的商铺密集处,在罗星街道社区的水马龙处,我们进行了三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活动,向广大民众分发法律常识宣传单、走家串户开展问卷调查系列普法活动。
服务,我们用心秉承
活动中,我们的法律服务志愿者始终发挥着团队作用,遇到问题时,同学们总能积极的寻找解决的方法,互帮互助,共同讨论研究,确保我们的解答给提供给来访群众一个满意合理的答复。
未来,我们畅想无限
此次“高校师生进社区,法律服务入马尾”为主题基层法律服务,我院法律系法律服务志愿者很好地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借助社会实践活动来巩固理论知识结构及扩展个人知识面。与以往不同,我们在继承中勇于改革和创新,除了一如既往地给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外,我们还对前来的咨询的人们进行心理矫正及法律引导,杜绝他们采取违法的手段维护权利,切实做到“维稳”的宏观目标,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入了不可或缺的法治元素,普及基层法治教育,提高公众维权意识,维护了社会的和平与稳定,为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和谐马尾尽了作为法律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