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
我院法律系参加福州市“宪法日”活动
时间:2014-12-05

12月4日上午,由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福州市司法局承办的全国首个“12.4宪法日”主题活动在五一广场准时开展。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积极响应国家依法治国号召,派出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以及干部组成的代表团在法律系林发新主任以及分团委书记陈文研老师的带领下到现场参与活动。

此次活动共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检察院、等30个市直部门,福州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闽江学院等10所高校参加。现场共设文艺汇演、签名留言墙、法律有奖竞猜等活动。此次活动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支持和关注,司法局副局长林松、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等领导亲自莅临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大本营慰问并给予指导,肯定了为此次活动辛勤劳动的各部门以及各高校。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是所有法律人共同的追求。活动现场,法律系学子身披绶带,热情的与前来参加活动部门和高校交流,虚心学习法律知识,热切探讨法律理念。同时,通过为前来参加活动的民众分发宣传册、讲解宪法知识的方式将宪法精神传播给民众。法律系李莹老师、吴晶宇老师等坐镇大本营为前来咨询法律知识的民众提供法律帮助。除此之外,法律系代表团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在文艺汇演中,舞蹈《法韵》受到了市民的赞美,在互动环节中,分团委副书记陈燕玲作为第一个活动参与者正确地回答了主持人的两道关于法治为题的提问,展现了阳光法律人的风采。石智杰、徐晴两名同学接受了来自电视台的采访,自信从容的回答了记者关于宪法和民众的关系等问题。

此次活动的举办是庆祝中国首个“宪法日”的成立,更标志着中国法治的一大进步,相信中国在未来能够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以民为主。

(法律系新闻部 李萍萍)

法律系参加队伍.JPG

我院法律学子

法律系对外宣传.JPG

阳光法律系学生对外宣传法制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节目《法韵》.JPG

我院学子表演节目《法韵》

 

法律系制作的宣传海报.JPG

我院法制宣传海报

检查局局长莅临法律系大本营.JPG

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亲临我院法律系宣传大本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