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免监考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系初审、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务部审核,拟推荐以下7个班级为本学期“免监考班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4日至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91-83969124。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部
阳光学院教务部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