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月,女,中共党员。2014年9月由泉州市南安市南星中学毕业考入福州大学阳光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现任中共阳光学院2014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党支部书记、2014级行政管理(1)班学习委员。
入校至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于2016年5月18日,被组织接纳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2017年5月18日顺利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任班级学生支部支部书记。
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勉好学取得优异成绩。入学至今获得一等奖学金3次,二等奖学金1次,三等奖学金2次,且在2016-2017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殊荣;自行考取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证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合理利用课余时间,与外院学生共同创立“阳光轮滑”工作室,并开办轮滑兴趣班,获我校15万元创业基金支持;组织参与2016年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作为第一记者在新西部杂志发表论文1篇,且顺利结题获“良好”等级。
工作上,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工作与活动不断提升综合素质。曾担任阳光学院红十字会外联部部长、2016级人文社科系&文化传播系新生总助导。在任职干部期间曾组织筹办“无偿献血”、“旧衣物回收”、“防艾”、“文明月”等活动;任职新生总助导期间,组织新生顺利完成入学教育、开展班委竞选等工作;此外,担任学习委员期间,组织班级同学参加“我的课前十分钟”两次并获得三等奖荣誉、参加“免监考班级”两次;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广受师生好评,曾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部长”“感动同窗十大人物”等荣誉。
“思路决定出路,布局决定结局”是该生一直所秉持的观点,希望通过自行的不断努力,获取更多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