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力量
[毕业季]2019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展——​廖淑婷
时间:2019-06-06

廖淑婷,女,1996年12月出生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2015年9月份就读于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学1班,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曾连续四年获得“阳光学院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团员”,“文艺单项奖”等荣誉称号。时光飞逝,转眼间大学生活即将结束。在这将近四年的大学生涯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作为一名党员,我在日常学习工作中鞭策自己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忘初心,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从实际角度出发,我积极响应号召,加强党员服务站建设,进一步的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内积极主动承担学生工作,党外以身作则吸引更多同学向党组织靠拢。将党风党纪发扬光大,影响到身边的每一位同学。

在学习上,我坚持勤奋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朝着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雕塑、锻炼自己。我对自己从严要求,给自己加压,抽时间、挤时间学习。做到上课集中精力,提高听课效率,适当放弃一些娱乐时间,抓紧完成各项工作,尽量少挤占学习时间。因此获得了多次奖学金、两次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团员、法律系十佳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在工作上,用心主动、敢于突破和创新,在学生干部的岗位上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大二我担任了法律系学生会文化部副部长一职。我参加了阳光学院三系新生歌手赛的活动及其策划以及法律文化节的表演排练。做到了对工作认真负责,因此获得了“文艺单项奖学金”、“文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不仅如此,我还积极参与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并且担任负责人。我时刻做好党员的带头模范作用,每月做好文明督导工作,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卫生检查以及学风督导。时常牢记党的精神,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严格自我要求,报以积极的态度,脚踏实地的完成工作。

在生活中,我积极乐观,性格开朗,待人友善,能积极主动的帮助同学,乐于从生活点滴帮助他人。我不仅与同宿舍的舍友关系融洽,协调宿舍矛盾,参加宿舍间的聚会活动与各宿舍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互帮互助,互相进步。作为党员做好带头模范作用,不使用违规电器、做好宿舍卫生,以实际行动带动周围宿舍营造舒适的生活条件。

在校、系领导和老师的辛勤教育指导下,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建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端正了学习和生活的态度,明确了自己人生发展的目标,激励自己向高素质人才靠拢,并坚持不懈地为之努力奋斗。经过不断的历练,我逐渐成长为一名自信、坚强、踏实、认真、严谨的大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