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温暖工程”实施成效,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业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推动形成互助共进、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根据《学工〔2025〕18号 关于开展“学生温暖工程”学业帮扶学习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现将359名拟获得阳光学院“学生温暖工程”学业帮扶学习标兵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2月29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591-83969124进行反馈。
附件:阳光学院“学生温暖工程”学业帮扶学习标兵名单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