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23〕1号)要求,结合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福建智慧资助”平台比对数据结果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重点保障数据,我校对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国家助学金名单进行了微调。现将调整后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4月27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69124。
学生工作处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