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院 学 〔2018〕 2 号
各二级学院、各系:
现将《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温暖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8〕1号(文件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