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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人事局、市委编办、教育局关于下达2009年县乡农技机构招聘高校毕业生指标的通知
时间:2009-06-18

各县(市)区农业局、人事局、编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和省农业厅、省人事厅、省委编办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县乡农技机构招聘千名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闽农经管[2009]127号 )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公开招聘农业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的工作,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经综合平衡,现将省分配我市的142名计划招聘指标分解下达县(市)区(详见附件1)。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这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县乡两级农技机构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尽责服务。在县(市)区政府领导下,农业、人事、编办、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具体招聘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顺利完成招聘任务。各县(市)区6月15日前要将招聘指标下达到具体招聘单位,同时向市委编办、市农业局、市人事局报备。8月底前由农业局、人事局将招聘结果报送市农业局、市人事局。

附件:2009年福州市县乡农技机构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分配表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2009年福州市县乡农技机构招聘高校毕业生计划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计划分配数

1

福清市

25

2

长乐市

25

3

闽侯县

25

4

连江县

20

5

罗源县

10

6

闽清县

15

7

永泰县

15

8

晋安区

2

9

仓山区

3

10

马尾区

2

11

合 计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