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
阳光学院学工处组织辅导员集体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时间:2017-09-24
    9月22日,阳光学院学工处在综合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组织全体辅导员集体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工作处处长谢武为全体辅导员解读了9月1日新生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案例对新修订的《阳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阳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委员会审理程序》、《阳光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等内容向辅导员作了详细说明,进一步要求辅导员在做出与学生权益密切相关的处理意见时要严格遵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据明确、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理适当。
    参会的辅导员们表示,通过谢武处长细致的解读,对学生管理工作又有了新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立足岗位,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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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谢武、郭策/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