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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01

各二级学院、各系:

为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期末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各二级学院、各系要组织各班级在放假前召开主题班会,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各班要做好主题班会记录。

1.对学生提出切实的财产、饮食、交通、消防、人身等安全要求,确保每一个学生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参与赌博、传销、迷信及其它非法活动,做到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3.要求学生在离校前,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归、不打架,不酗酒,不使用违规电器,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要加强学生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力量的带头、监督、促进作用。

4.要教育学生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一切安全事故(防止非法传销、防止网络诈骗、防止交通事故等)的发生。

 三、各二级学院、各系在放假前要坚持做好学生晚查房工作,对于期末考试已经结束并提前离校的学生要做好登记。

 四、各辅导员要将学院暑假放假时间、开学报到时间通过相关手段告知学生家长,确保学生暑假期间的各项安全。

五、各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回家及返校情况(包括交通工具、到达时间等),学生到家后要向辅导员报平安。

六、各二级学院、各系考试结束后就可以组织学生离校,暑期期间未经批准学生不得留校。确因工作需要,由各系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统一安排。

七、各二级学院、各系原则上不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因社会实践等需要,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系内指定老师作为负责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