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阳光学院“厦门校友会”助学金方案》(校 学 [2021] 18 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评议认定、学生工作处和合作经营与校友联络处的审核,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批)“厦门校友会”助学金评定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5月12日17:00前向学生工作处反映,电话:0591-83969124。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