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号)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3〕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福建省教育厅分配至我校2022-2023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共311名。
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异议,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单予以公示(其中的递补名单5人,为分配名单中有弄虚作假者被取消资格或其它院校名额有余,省教育厅进行二次分配我校名额而准备的,将根据名额择优报送),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有关部门,联系电话:0591-83969124。
名单详见:
附件1:阳光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阳光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递补)名单表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