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5〕13号)《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5〕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阳光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阳校学〔2025〕5号)《阳光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阳校学〔2025〕6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校级评审和校务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1-83969124。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