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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发《阳光学院教室 卫生免检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7-10-10
各二级学院、各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修身工程的开展,建设文明校园,营造温馨、舒适、健康、文明的学习环境,特制定《阳光学院教室卫生免检单位实施办法》,现将《阳光学院教室卫生免检单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院学〔2017〕25号关于颁发《阳光学院教室卫生免检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1010.doc
附件1.《阳光学院教室卫生免检单位实施办法》.doc
附件2.阳光学院教室卫生免检单位申请表.doc
阳光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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