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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子在行动 关爱孤寡老人 践行雷锋精神
时间:2012-03-07

2012年3月3日,为响应三月雷锋月“学雷锋做好事,弘扬雷锋精神”的号召,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12名学生志愿者在法律系分团委书记林业铖老师的带领下前往长乐市鹤上镇东平村参加“雷锋月系列活动之——关爱孤寡老人的志愿服务活动。长乐市文明委、团市委及“活雷锋”典范万明山也出席了此次活动,。

在东平村村委会雷锋塑像前。到场参与此次启动仪式的人员在万明山的带领下宣誓。宣誓仪式过后,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在热心村民的带领下,阳光学院法律系学生先后探访了东平村多家孤寡老人,为他们打扫房屋,提供法律援助。随后一行人又来到养老院慰问老人,为孤寡老人送去问候。志愿者们不怕脏、不怕累为敬老院的孤寡老人打扫室内卫生,并与老人谈心,让他们感到家的温暖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老人们很开心,跟法律系学生亲切交流,其乐融融。傍晚关爱孤寡老人活动慢慢落幕,法律系学生们带着不舍告别了那群可爱的老人,离开了东平村。

本次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取得圆满结束,得到了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州日报、长乐电视台的大力支持。此次活动同学们不仅通过法律宣传、义务咨询,达到专业实践的目的,而且有效的传播了雷锋精神,并为雷锋精神发扬光大做出了贡献。

(法律系 肖建平)